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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497号决议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497号决议于1981年12月17日一致通过,宣布以色列的“戈兰高地法英语Golan Heights Law”无效且没有任何国际法律效力,并要求以色列废止该法律。[1]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497号决议
日期1981年12月17日
会议2,319
编号S/RES/497(文件
主题以色列 -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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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票赞成
 中国
  •  法國
  •  英国
  •  美国
  •  苏联
  • 非常任理事国
     东德
  •  爱尔兰
  •  日本
  •  墨西哥
  •  尼日尔
  •  巴拿马
  •  菲律賓
  •  西班牙
  •  突尼西亞
  •  乌干达
  • 安理会并要求联合国秘书长在两周内报告决议的执行情况,如果以色列不遵守决议,安理会将在1982年1月5日前召开会议,在联合国宪章规定内采取进一步行动。

    参考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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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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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决议案文在undocs.org. [2019-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