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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時間:2014年2月14日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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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旗下香港經濟日報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設有多個訂閱產品,包括「香港經濟日報網站 www.hket.com 」 ( 簡稱「hket.com」)、iMoney電子版、U周刊電子版及e-zone電子版(iPad & Android Apps) ( 簡稱「e-zone電子版」),為閣下提供多項網上新聞及資訊訂閱服務( 簡稱「訂閱服務」)。閣下在登記本公司的訂閱服務前,請細閱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當閣下使用訂閱服務時,即已表示閣下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

(1) 同意接受條款及條件

閣下在訂閱及/或使用服務時,即已表示閣下同意接受本協議所有條款及條件的約束。如閣下並不同意遵守本訂閱條款及條件,請勿進行訂閱登記及/或使用服務。訂閱服務只會提供予接受本條款及條件,以及本公司不時發出附件及通告之訂戶,這些附件及通告均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當閣下完成訂閱登記程序並按下「確認 」按鈕時 , 即表示閣下已以訂戶之身份接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及條件的約束。

(2) 訂閱服務

hket.com、iMoney電子版、U周刊電子版及e-zone電子版,設有個別及合併訂閱計劃,訂戶可以同一帳戶選購及登入以上訂閱計劃。各訂閱產品的訂閱服務內容如下:

hket.com

(i) 訂戶可透過互聯網、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享用訂閱服務,並可透過所提供的「新聞搜尋」功能搜閱及瀏覽自2005年起在香港經濟日報報章內刊載的新聞內容。

(ii) hket.com於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香港時間早上7:00 ,刊載香港經濟日報即日新聞及文章。

(iii) 本訂閱服務僅用於提供資訊之目的,本訂閱服務納入之新聞及資訊內容,非供交易或投資目的而使用,也不能據以進行交易或投資。經由本訂閱服務傳送之任何資訊之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實時性、適用性和供應,本公司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基於前開資料之任何交易或投資決定,本公司亦不予負責。

(iv) 本公司保留拒絕 /終止此訂閱的權利。

iMoney電子版

(i) iMoney電子版(揭頁版)將iMoney印刷版原版上載,訂戶可透過互聯網、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以揭頁形式瀏覽全部內容;除即期iMoney外,訂戶只可重溫過去最近3期的雜誌。

(ii) iMoney電子版(揭頁版)於香港時間逢星期六早上07:00上載;上載日期將因應出版日期變動而更改。

(iii) iMoney電子版(文字版)以文字形式上載,訂戶可透過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瀏覽全部內容(部份內容除外),並只可瀏覽即期雜誌。

(iv) iMoney電子版(文字版)於香港時間逢星期六中午12:00上載;上載日期將因應出版日期變動而更改。

(v) 本訂閱服務僅用於提供資訊之目的,本訂閱服務納入之新聞及資訊內容,非供交易或投資目的而使用,也不能據以進行交易或投資。經由本 訂閱服務傳送之任何資訊之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實時性、適用性和供應,本公司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基於前開資料之任何交易或投資決定,本公司亦不予負責。

(vi) 本公司保留拒絕 /終止此訂閱的權利。

U周刊電子版

(i) U周刊電子版將U周刊印刷版原版上載,訂戶於訂閱期內透過 iPad 與 Android 平板電腦,以揭頁形式瀏覽全部內容;由於內容涉及版權關係,除即期U 周刊外,訂戶只可重溫最近3期的雜誌內容。

(ii) U周刊電子版於香港時間逢星期四正午12:00上載;上載日期或因應出版日期變動而更改。

(iii) 本訂閱服務僅用於提供資訊之目的,本訂閱服務納入之資訊內容,僅供參考之用。經由本訂閱服務傳送之任何資訊之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實時性、適用性和供應,本公司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iv) 訂戶只可使用同一帳戶,於相同時間在最多 3 部平板機使用,違者將被取消戶口。

(v) U周刊電子版支援在應用 iOS 作業系統的 iPad 平板電腦上使用。

(vi) U周刊電子版可完美支援 Android 2.2 或更新作業系統的平板電腦,如 Android 系統屬於 2.2 以前之版本,U周刊並不能百分百保證其兼容度。

(vii) U周刊別注版安排: U周刊將不定期出版附有禮品的別注版,訂戶如欲購買U周刊別注版,只須將訂戶資料電郵至[email protected],電郵主旨請註明「訂戶別注版」,本公司職員將為訂戶預留別注版禮品。訂戶須於指定期限內親身或委託親友到本刊辦事處 (北角渣華道321號柯達大廈2座11樓發行部)領取別注版禮品,並補回別注版之差價。別注版數量有限,本公司將以先到先得之形式為訂戶預留,售完即止。

(viii) U周刊旅遊天書安排: U周刊將不定期出版利用實體印花換領的旅遊天書,上述書藉暫時只具備實體版本,並不設任何電子版本,訂戶所訂購的U周刊電子版將不會附有相關之換購印花,如欲購買U周刊換領天書,必須自行購買實體版本。

(ix) 本公司保留拒絕 /終止此訂閱的權利。

e-zone電子版

(i) e-zone電子版將e-zone印刷版原版上載,訂閱某一特定期限服務的訂戶可有權以揭頁形式瀏覽全部內容。

(ii) e-zone 電子版新一期內容,將不遲於香港時間每星期三晚上 23:59 上載;上載日期或因應出版日期變動而更改。

(iii) 本訂閱服務僅用於提供資訊之目的,本訂閱服務納入之資訊內容,僅供參考之用。經由本訂閱服務傳送之任何資訊之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實時性、適用性和供應,本公司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iv) 訂戶可於訂閱期內在 iPad 與 Android 平台,閱讀每張訂閱訂單內包括的期數內容。訂單逾期後,閣下將無法再下載逾期訂單上的期數雜誌,但續訂之訂戶仍可閱讀已經儲存在平板機裝置上的雜誌內容,若刪除後將不能重新下載,而生效中的訂單不受影響。訂單沒有續期,用戶則不能登入系統使用本程式服務。

(v) 訂戶只可使用同一帳戶,於相同時間在最多 3 部平板機使用,違者將被取消戶口。

(vi) e-zone 電子版支援在應用 iOS 作業系統的 iPad 平板電腦上使用。

(vii) e-zone 電子版可完美支援 Android 2.2 或更新作業系統的平板電腦,如 Android 系統屬於 2.2 以前之版本,e-zone 並不能百分百保證其兼容度。

(viii) e-zone 天書安排: e-zone 將不定期出版利用實體印花換領的天書,上述書藉暫時只具備實體版本,並不設任何電子版本,訂戶所訂購的 e-zone 電子版將不會附有相關換購印花,如欲換領天書,必須自行購買實體版本。另外,e-zone 電子版的印花,並不適於參加 e-zone 活動、遊戲比賽。

(ix) e-zone 別注版安排: e-zone 不定期出版附有禮品的別注版,訂戶如欲購買 e-zone 別注版,只須將訂戶資料電郵至[email protected],電郵主旨請註明「e-zone 訂戶別注版」,本公司職員將為訂戶預留別注版禮品。訂戶須於指定期限內親身或委託親友到本公司辦事處 (北角渣華道321號柯達大廈2座11樓1112室發行部) 領取別注版禮品,並補回別注版之差價。別注版數量有限,本公司將以先到先得之形式為訂戶預留,售完即止。

(x) 本公司保留拒絕 /終止此訂閱的權利。

(3) 訂戶責任及義務

(i) 為了能夠使用本訂閱服務,訂戶須同意以下事項:

  • 依照訂閱服務登記表之提示,提供正確 、準確、最新完整的訂戶資料(以下簡稱「登記資料」)。
  • 維持及必要時更新「登記資料」,以確保其為正確、準確、最新及完整。

若訂戶提供任何錯誤 、不實、過時或不完整的資料,或本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懷疑有關資料為錯誤 、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訂戶登記申請,以及暫停或終止對訂戶提供之訂閱服務(或訂閱服務的任何部分)。

(ii) 若要維持正常的訂閱服務,訂戶須同意按照在訂閱服務登記表上所選擇的服務計劃費用(簡稱「服務費用」) 和付款方法,繳付服務費用,本公司並會不時在訂閱服務登記表上訂立服務費用。若訂戶選擇使用信用卡支付服務費用,訂戶即授權本公司從訂戶所提供之信用卡戶口扣除全部應繳服務費用,訂戶並同意填寫及提供所有有關使用信用卡付款的文件。訂戶同意所有預繳服務費用均不獲退還,無論在任何的理由下,本公司也不承擔全部或部分已繳服務費用的退款要求。

(iii) 訂戶必須自行提供及維持接駁訂閱服務之通訊線路、客端系統硬件及其他裝置,並確定其接收操作正常。

(iv) 訂戶不得在未獲本公司的書面同意下,將本協議之任何權利及責任轉讓、轉給或授權給其他人仕。

(4) 會員名稱、密碼及保安

(i) 完成登記程序後,訂戶將透過登入電郵/名稱及登入密碼,享用訂閱服務。訂戶可按有關帳戶管理的指示更改個人登入密碼。訂戶必須完全負責維持其登入電郵/名稱、登入密碼及訂戶帳號資料的機密安全。訂戶須對透過其訂戶密碼登入及使用服務(包括獲授權使用其登入電郵/名稱及密碼的第三方)的所有行為負上全部責任。

(ii) 訂戶同意如登入電郵/名稱及登入密碼遭到或懷疑遭到未獲授權的使用,或者其他安全性問題發生時,包括登入密碼的遺失、被盜或外洩,信用卡資料的外洩,訂戶將立即通過電郵 [email protected] 通知本公司。但訂戶仍須承擔在通知本公司前因未被授權的第三方透過其登入密碼使用服務而引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5) 私隱條例

本公司尊重訂戶個人資料的私隱權,請按此細閱本公司私隱政策聲明

(6) 訂戶操守

作為使用訂閱服務的條文,訂戶向本公司保證訂戶及其獲授權使用服務的第三方不得利用訂閱服務及服務之內容作未被本協議准許之目的使用,或利用服務內容作非法用途。訂戶同意遵守本地及海外之法律,並明確同意不進行任何非法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 透過訂閱服務之使用進行問卷調查、比賽、傳銷、連鎖信件、廣告信函、濫發郵件或傳播任何含有商業性質之資訊;
  • 侵犯他人私隱及破壞聲譽之活動如︰誹謗、毀謗、騷擾、追蹤及威脅等;
  • 製造及散播不適當、濫用、誹謗、侵犯他人、猥褻、不道德或含有非法成份之資訊;
  • 宣傳、銷售或買賣任何服務或貨品作非個人用途;
  • 收集他人的個人資料及電郵地址;
  • 偽造身份傳播訊息;
  • 傳送或上載任何含有病毒、炸彈或有害的程式;
  • 傳送或上載任何違反知識產權、他人私隱或聲譽之資訊;
  • 干擾或破壞聯繫提供服務的網絡,影響網絡的正常運作;
  • 企圖以未經授權的身份使用服務、他人戶口、聯繫至伺服器的電腦或網絡;
  • 擅自進入、非法強行闖入、登入、使用或嘗試進入、非法強行闖入、登入或使用未獲經濟日報及其服務供應商准許之伺服器之任何部分、資料信息庫及 / 或其他範圍的任何資料;
  • 干擾其他訂戶享用服務;及
  • 竄改任何本公司所載之內容

本公司沒有責任監控訂閱服務或任何使用此服務者,也不會保留任何使用者使用時段之內容。但本公司保留權利為因要遵守法律、法規、法律程序及/或政府規定作監控、回顧、保留及/或公開任何資料。

本公司有權毋須另行通知,即時終止提供服務予違反此第 6 項的訂戶。

(7) 訂閱條款的修改及變更

本公司會不時修改服務費用或施行新的服務費用及/或修訂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此等修改、變更、增加或刪除條款及條件將於公開張貼在hket.com、iMoney電子版、U周刊電子版及e-zone電子版,或透過電郵,或其他通訊形式,公布時即時生效。訂戶同意定期回顧本協議,確保得悉任何前開的修改、變更、增加或刪除。訂戶繼續使用服務將被視為訂戶確認及接受本協議及其後的修改、變更。

(8) 訂閱服務的修訂、變更及暫停

本公司隨時保留毋須事前通知訂戶,而作出以下修訂、變更及暫停的權利:

  • 改變、暫時停止及 /或終止所提供的部分或全部服務內容;
  • 在任何時間暫停部分或全部服務以便進行系統維護、提升、測試及 /或修理;
  • 若本公司認為訂戶的行為違反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或認為在合適、適當或必須的情況下,本公司可限制或暫停訂戶的部分或全部連接或使用服務。

訂戶確認本公司在行使此第 8 項的權利時,毋須向訂戶或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9) 知識產權保障之內容

(i) 訂戶必須認明訂閱服務、本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廣告客戶或內容服務提供者提供只限訂戶於網上瀏覽之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文字、檔案、音樂、聲音檔案、相片、影片、圖案或廣告內容(簡稱「內容」),並受版權、商標、服務商標、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法例保障。訂戶下載受知識產權保障之內容只限於私人或非商業用途,並須在下載時保留所有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公告。訂戶或授權第三方的內容使用形式不得侵犯本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廣告客戶或內容服務提供者的知識產權,包含但不限於組建、下載或未經授權將部分內容或訂閱服務接駁到訂戶自身或第三者的互聯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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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服務轉售之禁止

本訂閱服務任何部分或本訂閱服務之使用或存取,在未經本公司的書面同意前,訂戶同意不進行複製、拷貝、出售、轉售或作任何商業目的之使用。本公司有權毋須另行通知,即時終止提供服務予違反此第10項之訂戶。

(11) 彌償

訂戶或其授權使用人由於:

  • 本訂閱服務之使用、
  • 違反本協議條款及條件、或
  • 因侵害其他人任何權利而衍生或導致任何第三方提出的索賠、請求、損失、損害、費用或責任包括合理的律師費,訂戶謹此同意賠償本公司及其母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主管、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承辦商、聯名商戶或其他夥伴,並使其免受損害。

(12) 免責聲明、責任限制

按此細閱「免責聲明、責任限制」一頁

(13) 終止及暫停服務

(i) 如訂戶違反協議內的第 3(i) 項、第 6 項、第 9 項及第 10 項的條款及條件,本公司有權毋須另行通知,即時終止或暫停提供服務,或如訂戶違反協議內的其他條款,則本公司有權另行通知終止或暫停提供服務。本公司不承擔訂戶或第三方因前開理由終止或暫停提供服務而衍生的任何責任。

(ii) 如訂戶不同意任何經修改的本協議條款及條件,可選擇不繼續使用訂閱服務。本公司不會退還已付之訂閱費用。

(iii) 當本協議終止後,根據本協議條款及條件授予訂戶的所有特許權、其他權利及優惠將予以終止。 除非在本協議內有特別聲明外,用戶沒有權利取回任何服務費用。

(iv) 本協議無論因任何緣故而終止,均不會影響本協議任何一方因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或責任,也不會影響該等在本協議內明確或隱含表示在終止本協議後仍然有效力或有行使權的條款,該條款包括但不限於第 5 項、第 6 項、第 9 項、第 10 項、第 11 項及第 12 項。

(14) 通知

任何一方欲通知對方,必須以書面透過電郵或其他方式傅送。本協議條款及條件、訂閱服務或其他重耍事項有所變更時,本公司亦可能透過訂閱服務展示通知或通告。此等通知或通告將構成 本協議的一部分。

(15) 法例以及一般條款

(i) 本訂閱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闡釋,訂戶及本公司均同意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專屬管轄權所管轄。

(ii) 假如本協議內任何條款被一個具裁決權的本地法庭認定為抵觸法律,此等條款就要以意義最相近的其他並列的條款去執行及生效,從而反映協議干涉的各方之意願。

(iii) 本公司放棄或延遲不執行本協議所賦予的任何權利或補償,不應詮釋為放棄該權利或補償。即使放棄個別或部分該權利或補償並不會阻止本公司進一步行使本協議內其他權利或補償。

(iv) 本協議的標題只為方便閱讀,並不影響本協議的闡釋。在闡釋本協議時,單數字眼具有複數含義,男性字眼具有女性及中性含義,個人字眼具有合夥公司及有限公司含義。

(16) 訂戶聲明

本人確認已詳細閱讀及理解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及條件,並願意接受其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