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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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en7599
[編輯]- Hoben7599(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法輪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違反Wikipedia:高風險主題/法輪功相關1RR的規定:Special:Diff/83980568、Special:Diff/84149243、Special:Diff/84149196、Special:Diff/84151711、Special:Diff/84151750
- 發現人:稀有石頭(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3:08 (UTC)
- Special:Diff/83980568是8月27日由U:大慈樹王作出的版本,請複檢
在下承認鄙人違反WP:1RR,要打要罰—悉聽尊便。
惟在下打從心底裏不能認同Marvin 2009提出的非黑即白謬論,更加鄙視此人為法輪功作宣傳的惡劣行徑。
我不是那種喜歡狡辯的人。--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3:44 (UTC)
- Special:Diff/83980568是8月27日由U:大慈樹王作出的版本,請複檢
- 處理:
- (!)意見-Hoben您好,您作為將法輪功主題提報到「高風險主題」的用戶,
當在下看到您列出Special:Diff/839805688月27日U:大慈樹王作出版本,作為理由,讓在下非常錯愕。---在下就大慈樹王理由,列舉部分與您切磋討論:- 大慈樹王強行添加「廣告宣傳模板」的理由,猶如「莫須有」而頻頻迴避具體說明。大慈樹王此前還堅持違反 WP:生者傳記方針,強行在此主題,以中共鎮壓方的斷言攻擊來源,編寫人物條目。
- 關於分類問題,在下於條目討論頁非常清楚的說明,關於PRC政府是否認定--在中國國內、國際上明顯存在爭議,國際媒體BBC等、國際人權組織都有提出;因此不符合分類規範。---例如,在下所列理由之一,人權組織自由之家2017年中國宗教自由報告,「中國律師和國際法律專家認為,除了共產黨檔外,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 這意思非常明顯,但Hoben您在條目內文,將「引號內」的句子,「除了共產黨檔案外」改寫成「除了中國當局檔案外」----您可能是誤會了,但這樣改,意思完全不同、甚至變相反意思。
- 幾位用戶,堅持刪除長期存在條目中,核心理念「真善忍」的圖片;Hoben您 添加中共單方宣稱「邪教」的照片、甚至有沒有放大圖片,同樣是文字圖片,標準是否很不同!?在下此前因此提醒,建議要注意 中共此為嚴重的斷言,與國際主流意見認知差異非常大,建議圖片應考慮 非地域中心、中立等(維基規範也提醒圖片需考慮)。
- 2001年天安門自焚事件,圖片來自中共央視鎮壓方圖片,版權有問題,此外被多家國際主流媒體、國際組織質疑是中共造假、自導自演,整個事件非常不合常理。例如,外媒記者調查,發現聲稱自焚者 沒有人看過該人煉法輪功;該記者還因為相關調查報導而得到普立茲獎。----在下以前聽過不少人,將此事件,類比羅馬暴君尼祿,放火燒羅馬,污衊、以此藉口迫害基督徒,甚至把基督徒形容為很可怕的人。
- 在下的興趣與關心領域在人權領域,長期追蹤注意,就會較了解這些情況,編寫條目時當然會提醒不同看法的用戶。多年來在條目討論頁,例如在下,就做了許多討論交流與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4:57 (UTC)
- (!)意見-Hoben您好,您作為將法輪功主題提報到「高風險主題」的用戶,
- 先不論WP:CS4D已有規定,你認為我加入的圖片「與國際主流意見認知差異非常大」並且以此為由刪除圖片,恐怕支持替代醫學的那群人很快就要找你交流一下了。你說非地域中立,那麼我用了哪一個詞導致了非地域中立?你說有中立問題,圖片說明寫不夠清楚還是閣下選擇性失明?簡直是無中生有。
此外,「除了共產黨檔案外」這一句很奇怪,請問你說的是哪一個黨?(蘇聯共產黨、美國共產黨),模稜兩可對吧。既然中國共產黨統治(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那麼將其稱為中國當局似乎沒有什麼問題。
還有我再說多一次,除了媒體爭議、邪教標籤辯論和引言,我什麼都沒有動過。--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11 (UTC)
- Hoben您好,(1)該句子意思是PRC法律沒有認定...,只有中國共產黨的檔案。例如,中華民國政府沒有怎麼做,只有國民黨、民進黨的政黨檔案、檔規、或檔的立場。(2)在共產黨前 加註「中國」清楚些,不過這裏的文脈都在談中國,因此應不會有蘇共、美共問題,蘇共已解體、美共沒有涉及這些。(3)您上述比喻似乎不大類比,替代醫學受到的,是迫害鎮壓?還是什麼?如果類比,在下比較常聽到的是,羅馬暴君對基督徒的妖魔化與迫害。在下很疑惑的是,對條目本身核心理念真善忍圖片、中共斷言標籤圖片,同樣是文字圖片,為何標準差異大?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
- 「不過這裏的文脈都在談中國」,我這裏倒要勸勸你注意一下非地域中心。--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35 (UTC)
- 謝謝Hoben善意提醒。人權組織自由之家2017年中國宗教自由報告,「中國律師和國際法律專家認為,除了共產黨檔外,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這句話,加上條目內文前後,文脈確實在談中國。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5 (UTC)
- 「不過這裏的文脈都在談中國」,我這裏倒要勸勸你注意一下非地域中心。--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35 (UTC)
- Hoben您好,(1)該句子意思是PRC法律沒有認定...,只有中國共產黨的檔案。例如,中華民國政府沒有怎麼做,只有國民黨、民進黨的政黨檔案、檔規、或檔的立場。(2)在共產黨前 加註「中國」清楚些,不過這裏的文脈都在談中國,因此應不會有蘇共、美共問題,蘇共已解體、美共沒有涉及這些。(3)您上述比喻似乎不大類比,替代醫學受到的,是迫害鎮壓?還是什麼?如果類比,在下比較常聽到的是,羅馬暴君對基督徒的妖魔化與迫害。在下很疑惑的是,對條目本身核心理念真善忍圖片、中共斷言標籤圖片,同樣是文字圖片,為何標準差異大?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
- 「較了解這些情況,編寫條目時當然會提醒不同看法的用戶」——以自認「較了解這些情況」作為所謂「提醒不同看法的用戶」行為的原因,抱歉,這恐怕正與WP:OWN中所明確列出的
「對於別人的編輯,公開或暗示地指出自己有權審查過才允許放上條目。」
舉止以及「你很明顯對這個話題無經驗。」「我看到了你對這個條目的編輯,也感謝你的幫助;然而,我是這方面的專家,你的編輯準確性欠缺,被我回退了。有任何建議的話,請放上討論頁,我會審查內容。」
等言行份屬同類。--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5:14 (UTC)- (+)強烈支持@銀色雪莉前輩的說法。此外,相關用戶在做出相關編輯時頻頻使用「回應……」的說法(見修訂歷史),從「回應」等這些用詞上也可看出其OWN的心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5:21 (UTC)
- 銀色雪莉您好,在下完全沒有這麼說、也不是那樣做。自由雨日您好,魔琴在討論頁編輯說明,也列出多個「回應」。交流中,彼此回應,這有什麼?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
- (!)意見依據該方針:「請不要將維持工作與所有權混淆。一位編者對條目(或一系列條目)的維持工作,可能是對條目話題感興趣,亦可能是這方面的專家,有能力尋找可靠來源。」「指責其他維基人獨斷所有權是很不禮貌的,這會被視為人身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8 (UTC)
- 您引用得很正確,不過我沒有記錯的話,這段話下一句就是:「除非出現宣示所有權的行為...」——當然,閣下已就此作出了自辯,鑑於WP:OWN也提到,「有時,編者未必意識自己受到獨斷所有權的非難;所以,假定善意是很重要的。」因此對於閣下的行為,我願意充分展現善意不展開批評,而是交由社群審視,比較公道。--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5:51 (UTC)
- (!)意見依據該方針:「請不要將維持工作與所有權混淆。一位編者對條目(或一系列條目)的維持工作,可能是對條目話題感興趣,亦可能是這方面的專家,有能力尋找可靠來源。」「指責其他維基人獨斷所有權是很不禮貌的,這會被視為人身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8 (UTC)
- 銀色雪莉您好,在下完全沒有這麼說、也不是那樣做。自由雨日您好,魔琴在討論頁編輯說明,也列出多個「回應」。交流中,彼此回應,這有什麼?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
- (+)強烈支持@銀色雪莉前輩的說法。此外,相關用戶在做出相關編輯時頻頻使用「回應……」的說法(見修訂歷史),從「回應」等這些用詞上也可看出其OWN的心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5:21 (UTC)
- 「較了解這些情況,編寫條目時當然會提醒不同看法的用戶」——以自認「較了解這些情況」作為所謂「提醒不同看法的用戶」行為的原因,抱歉,這恐怕正與WP:OWN中所明確列出的
- 拜託,是提報人錯誤列出大慈樹王修訂差異,然後@Hoben7599進行糾正,怎麼就變成了「Hoben7599
列出Special:Diff/839805688月27日U:大慈樹王作出版本,作為理由
」。實在無語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5:16 (UTC)- (:)回應-喔,原來如此,謝謝自由雨日說明。在下看上面留言,以為Hoben意思是拿大慈樹王的理由來說、要求複驗。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
- 拜託,是提報人錯誤列出大慈樹王修訂差異,然後@Hoben7599進行糾正,怎麼就變成了「Hoben7599
- (!)意見:說到底,這則提報暴露的是社群缺少對特定用戶顯著的以拖長時間戰線方式為常見表徵,(事實上)集團式地繞開程序空子的「拉布」騎劫各特定關聯條目的不良行為的關注(甚至演變成了事實上的縱容)所造成的後果:特定用戶肆無忌憚地嚴重干擾複數正常用戶的正常編輯行為,以程序威嚇或編輯拉布方式驅逐其他正常用戶的編輯,最終把特定關聯條目打造成「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獨立王國。--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4:12 (UTC)
- 同意@銀色雪莉的看法,某幾位用戶長期扭曲條目編寫的方針,以干預其他用戶對相關條目的正當編輯,使相關條目只能呈現出其特定偏好的模樣,而管理員卻不太願意處理和介入,此情況已延續多年,情況極不理想。--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4:34 (UTC)
- (*)提醒-銀色雪莉您好,您的說法,顯然不符事實,恐涉及人身攻擊與誹謗。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 (!)意見-去指涉誰OWN條目的說法,並非事實。在此主題被提列「高風險主題」後,在下後來曾留言,就是否有需要、以及作法提出交流,當時查詢整理此條目過去5年半紀錄如下
- 【條目法輪功,從2019年起5年半,被保護紀錄6次】來觀察。(1)3次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2)2021年1次理由寫「編輯戰」,但原因是一方無理由刪除內容,另一方4天內只撤銷1次。(3) 2020年1次理由寫「編輯戰」,但原因是一方用戶無討論、模糊或不具理由刪除十多萬字長期內容,浮濫添加模板。--這是否應是反破壞。
- 2024年,1次,5月25日「全保護1週」,是因為「模板」的編輯戰問題(新註冊用戶堅持添加模板,在討論頁溝通)。(6月是因為高風險主題而被「不限期半保護」。)
- 2023年,沒有保護紀錄
- 2022年,1次,11月30日「不定期半保護」,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
- 2021年,1次,5月31日,「全保護1週」,理由是「編輯戰」。---(有疑義?是否應屬反破壞。。查詢5/27~5/31編輯紀錄,A用戶5月27日無理由刪除第三方來源內容、無理由隨意改寫改變了原意;B用戶5/27隻撤銷1次,到5/31都沒有再撤銷,4天內只撤銷1次「不附理由、刪除大量內容的編輯」。---這是否能算「編輯戰」?
- 2020年2次,(A)6月13日,「全保護一個月」,理由「編輯戰」。---(有疑義,應是反破壞)。查詢編輯紀錄,應是「反破壞」。原因是,A用戶未經討論、沒什麼具體理由,刪除了13萬-14萬字元來源長期內容,C用戶無理由浮濫添加十多個模板。---這應是反破壞。(B)7月18日,「半保護一年」,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
- 2019年2次但應屬1次,8月16日「半保護3個月」,同一管理員3分鐘後改「半保護1年」,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0 (UTC)
- (!)意見-在下感到有些錯愕,Hoben 違反1RR被舉報,有人說是Marvin在GAME !? (1)部分用戶頻頻以「莫須有」的理由,強行添加條目「廣告宣傳模板」,不具體說出理由,後來就乾脆將長期大量第三方來源內容,扣上「廣告宣傳」;說不出理由,索性乾脆將中共1999年全面鎮壓法輪功前 人大委員長領導調查、中國體委會的調查 說成是「宣傳」。(2)中共對法輪功等群體的鎮壓與說法,與國際主流意見長期就非常不同。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4:41 (UTC)
- 哪裏莫須有,說得好像你們是受害者一般。--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15 (UTC)
- 您好,在條目 此前的編輯摘要、討論頁,在下都有提出「廣告宣傳模板」的問題,但添加的用戶,不提出具體理由,後來的說法一變再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19 (UTC)
- 廣告宣傳模板已經說明廣告內容存在於內文,不過應該是我沒有詳細說明。對於說法改變,這不是我的錯,因為多位編者也提出了同一觀點,難道我還要逼他們嗎?法輪功#中國大陸的法律法規內部存在大量與章節無關的內容,國務卿蓬佩奧的話更加被放了兩次、ABC的報導也放了兩次(請檢視前面的章節),內容無一例外都是在強調「法輪功不是邪教」,對異議者採取猶如鞭屍般的策略,這已經不是廣告的問題、這已經延伸到中立問題了。--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30 (UTC)
- 您好,在條目 此前的編輯摘要、討論頁,在下都有提出「廣告宣傳模板」的問題,但添加的用戶,不提出具體理由,後來的說法一變再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19 (UTC)
- (*)提醒-銀色雪莉您好,您的說法,顯然不符事實,恐涉及人身攻擊與誹謗。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 (?)疑問-(1)「對異議者採取猶如鞭屍般」?誰是「異議者」?誰對誰鞭屍? 若您願意,可以給在下討論頁留言,我們交流?(2)Hoben您好,您說「多位編者提出同一觀點」,這些編者的說理如何?也有多位編者提出不同的觀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0 (UTC)
- 對ABC的報導引用了兩次,兩次也是在聲稱abc記者「帶有險惡意圖完成大手筆製作」,這難道不叫鞭屍。
我不敢說其他編者的意見,因為我不能代表他們。--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45 (UTC)
- 對ABC的報導引用了兩次,兩次也是在聲稱abc記者「帶有險惡意圖完成大手筆製作」,這難道不叫鞭屍。
- (?)疑問-(1)「對異議者採取猶如鞭屍般」?誰是「異議者」?誰對誰鞭屍? 若您願意,可以給在下討論頁留言,我們交流?(2)Hoben您好,您說「多位編者提出同一觀點」,這些編者的說理如何?也有多位編者提出不同的觀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0 (UTC)
- 提出針對特定條目編輯現況的不特定的總體意見就是「人身攻擊與誹謗」——我對閣下持有這種不合乎基本人權常識的觀點深感不安。--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5:43 (UTC)
- 你說我翻舊帳又好,但是兩位參與討論的用戶(Marvin 2009、Wetrace)被他人指控長期「霸佔」法輪功條目、已經不是第一天的事了,最近一次可以參考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3年6月。--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58 (UTC)
JNO1、Simonkee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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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monkeet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語言系屬分類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藏語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秦攻戎之戰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疑似存在某種人格障礙的極端漢民族主義者,晝夜不停地進行編輯戰,時刻緊盯着頁面歷史進行跟蹤式糾纏破壞和抬槓詭辯,酷愛鸚鵡學舌、牙牙學語,難以交流,態度極為頑劣。
- 在秦攻戎之戰條目中,偏執地刪去「亳王」乃一西戎邦國君主的資訊,儘管《水經注》和《史記索隱》皆明確指出「亳王」乃西戎一國的君主,歷史文獻對此並不存在爭議。更刻意違反現代漢語的自然語言習慣,執意將秦國「軍隊攻打」的對象,從一個西戎的邦國/城邦/政權,置換成一個身份模糊的個體(亳王),意圖以各種方式矮化、模糊化遭秦國(JNO1眼中的「中國政權」)攻擊的對象。
- 前824年-前621年間正是秦仲至秦穆公在位時期,也是秦攻戎之戰條目中所描繪的一系列戰爭發生的時期,卻遭其反覆刪除。
- 甚至瘋狂地聲稱,秦國數百年間對周邊地區的持續戰爭和領土擴張是所謂的「受害者反擊」,據此堅持主張其偏執的秦國主義視角,拒絕加入些許基於不同視角的描述以略微增加語言上的平衡性。
- 歷史記錄清楚地表明,數百年間秦國對西戎主動發起戰爭的次數和規模都遠遠超過反向,從結果看,也是秦國吞併了西戎、巴蜀等周邊地區的諸多國家,而不是反過來。秦國的行為明顯帶有領土擴張的目的,而非單純的自衛。秦國對西戎的軍事行動也不是孤立、零星的事件,而是持續、系統的擴張政策的一部分。所謂的「西戎攻破關中」也是周幽王主動入侵申國,才被申侯聯合戎族在反侵略的自衛反擊戰中推翻和反殺的咎由自取。這些事實和結果明確顯示了誰是真正的「侵略者」。然而到了Jno1狡辯的口中,雙方卻變成了什麼「互有攻伐」,以試圖製造一種虛假的對等性,通過將其描繪成一種仿佛「你來我往」「勢均力敵」的假象,以掩蓋秦國作為戰爭的主要發動者的本質,以及秦國作為一個強大政權與相對弱小的西戎諸邦之間的力量不對等。這很可能是一種有意的歷史敘事操縱,試圖美化秦國的擴張行為。
- 在藏語條目中,翻譯英文圖例時不尊重來源,將non-Sinitic翻譯成「藏緬語族」,儘管原圖作者並未指定藏緬語族,也沒有假定漢藏語系只能分為漢語族和藏緬語族兩大類。
- [1]
- 又強行加入(邏輯上自相矛盾且帶語病的)「藏緬語族從漢藏語系中分裂出來」的歪曲表述,混淆了「漢藏語系」作為一個語言學門類和語言本身的區別。特別的,還使用「從xx中分裂出來」這種誤導性的表述,意圖暗示藏緬諸語是邊緣的、次級的、派生的產物,而漢語是中心的、正統的。
- 事實上「漢藏語系」只是現代語言學上的一個門類,是一種分類用的人造名目。聲稱某些具體的語言從一個已經將其囊括在內的上一級類別中分裂/分化出來,就像說「豹屬」從「貓科」中分裂出來了一樣荒謬。另外,語言的演變也是一個連續、漸進和不間斷的過程,無端添加所謂「分裂/分化後開始遷移」的表述不僅畫蛇添足,更不正確。
- 發現人:Simonkeeton(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0:53 (UTC)
- 建議管理員對雙方用戶施予互動禁制。--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1:33 (UTC)
- 附議--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1:34 (UTC)
- 如果兩人的爭執仍無牽涉社群其他人的情況,以及兩人並沒有明顯地「強烈要求管理員處理另一方」的情況,我不贊成直接施予禁制。就讓他們兩人辯論就好。至於違反編輯戰的可能,那就誰違反(或者兩人均違反)按規則封鎖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7日 (六) 15:37 (UTC)
- 經歷了多次冗長的討論,這兩位維基人之間的對話,已經開始進入到人身攻擊的層面。為了避免事態的進一步升級,我仍舊提議管理員對雙方用戶施予互動禁制。
( π )題外話涉嫌「民族、民系、XX人」的編輯糾紛很容易引發不堪設想的後果,這也是我作為民族、地方條目編者的心得體會。--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7:33 (UTC)
- 經歷了多次冗長的討論,這兩位維基人之間的對話,已經開始進入到人身攻擊的層面。為了避免事態的進一步升級,我仍舊提議管理員對雙方用戶施予互動禁制。
- 雖然本人向兩位都提出了3個3RR,第一時間也覺得互動禁制就好了,反正兩位一定很快就犯的,那管理層級人員後續處理起來也明快。看兩位經手的條目,相信應該都是對相關主題有相當理解的用戶,雖然如此,兩位能否在有可靠來源的情況之下,進行條目的改善編輯呢?我略看兩位近期的編輯,半斤八兩,全都是是英文維基說的!,幾乎完全是在毫無來源的情況下,認為自己沒有錯、於此之下對原本的版本進行修正。
- @Simonkeeton君,本人先前已經提醒過您,您的修正請在有來源的狀況下做修正,即便是翻譯,也請附上版本號,但顯然閣下在後續沒人注意之下不把這當事了,而@JNO1君,您同樣地也是這個路線的編修。本人在此失禮地請問,兩位都來多久了,到底有沒有把列明來源當一回事?為什麼總要人反覆提醒?來源引錯或哪裏有錯,編輯摘要是這樣用的,不是給您們發表論述的。編輯戰的部分也是,多少次了?拿編輯摘要當討論區?再請問條目的討論區是怎麼了嗎?您們能否行行好在爭論開始發生時,就把對方請到條目的討論區進行討論,拒絕溝通還有個理據,而不是遊走邊緣的用編輯摘要隔空打編輯戰?
- 如果兩位還想繼續對維基百科做出貢獻,誠心建議兩位在這裏決定好接下來要怎麼辦,真心認為在進行討論的時候請不要預設對方立場,若兩位不想溝通或無法討論,不然誠如自由雨日說的編輯戰問題,再加上本人提出的疑似長期進行沒有來源、或綜合來源進行原創總結的原創研究行為,請求管理員永久封鎖都不為過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6:25 (UTC)
- 這是Simonkeeton堅持在秦攻戎之戰、綿諸等條目不討論就加入爭議內容在先,且擅自將已穩定六年的條目名稱「秦滅戎之戰」移動至「秦攻戎之戰」,也是Simonkeeton編輯的爭議版本被修改後就立即回退首先在編輯摘要隔空打編輯戰,並且變本加厲地堅持要在未經討論前刪除其口中「有爭議的存疑觀點」也即存在多年的內容,只要不符合Simonkeeton觀點就是「私貨」哪怕內容存在多年都要先刪除才能討論,而敝人立埸很簡單,恢復至Simonkeeton在8月13日之前已經穩定了四年的版本,Simonkeeton對條目作出有爭議的變更前先在討論頁討論--康族(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3:29 (UTC)
- 這是JNO1堅持在如綿諸等有關西戎的大量鮮有人問津的冷門條目的首行里批量植入符合其私貨的有爭議內容在先,並稱其為所謂的「穩定版本」,並在本人謹慎地標註其為個別學者觀點後變本加厲地首先在編輯摘要中隔空打編輯戰。而敝人的立場很簡單,移除有爭議的存疑觀點,在條目中加入爭議內容前需先在討論頁討論。--Simonkeeton(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4:08 (UTC)
- @Simonkeeton,@JNO1,您們要不要各自上頁面討論,本人已經協助開啟話題,若不願意回歸溝通,我非常贊成也期望有管理員就屢次3RR的部分考慮無限期的封鎖處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12:29 (UTC)
- 甘肅歷史、兩位、討論頁還是紅字、尚未建立耶,討論頁有什麼問題存在,導致您們無法移動至此展開對話呢?--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6:31 (UTC)
- 疑似存在某種人格障礙的極端反漢族主義恐漢症患者的納粹狂人晝夜不停地進行編輯戰,時刻緊盯着頁面歷史進行跟蹤式糾纏破壞和抬槓詭辯,酷愛鸚鵡學舌、牙牙學語,難以交流,態度極為頑劣。
- 在秦攻戎之戰條目中,Simonkeeton偏執地堅持加入無史籍記載的「亳國」一詞,甚至還造謠「史記還沒提到亳王呢」,為了堅持己見,又發明軍隊攻打的對象不能是個人的主張,將「秦憲公派軍隊攻打在蕩社的亳王」歪曲為「亳國蕩社只存在一個統治者而沒有居民」、「秦需要動用一支軍隊「攻打」一個人?莫非這個亳王是超人力霸王」等等真所未見的解讀,當敞人舉出武王伐紂的例子,Simonkeeton又狡辯地劃分什麼現代漢語古漢語,自行衡量並發明「違反現代漢語的自然語言用法習慣」這個籍口以刻意將史籍中明確有載的毫王置換成沒有明文記載的「亳國」,意圖以各種方式美化、抬高秦國對手的地位來矮化、妖魔化Simonkeeton眼中代表「中國政權」的秦國。
- 秦戎之間互有攻防,而且義渠公元前3世紀才被滅,「秦國與西戎之間的一系列戰爭」描述符合中立,卻被其強行限定在「秦仲至秦穆公在位時期」且強改為「秦仲至秦穆公時期秦國對西戎的的一系列戰爭」,疑似意圖暗示秦國是加害者而西戎是被害者的不中立偏見,而且歷史記錄清楚地表明,西戎乘着周厲王時周朝衰落趁機發兵「滅犬丘大駱之族」,之後在周宣王支持下嬴秦才能發展起來與西戎抗衡,後來西戎更是借着申國帶路黨一舉攻破關中逼使周室東遷,明顯是戎狄強周秦弱,所謂「周幽王主動入侵申國」國王打自己的封臣算入侵?王室和申國的矛盾只是王室內部太子繼承人之爭,反被西戎利用侵略關中,即使是當事人周平王也批評「戎無道,侵奪我岐、豐之地」,所以戎狄在秦國反侵略的自衛反擊戰中被推翻和反殺實屬咎由自取,這些事實和結果明確顯示了誰是真正的「侵略者」,只是不到百年後秦國強大起反殺戎狄,但在Simonkeeton的有色眼鏡看來卻是秦國「持續、系統的擴張政策的一部分」、「帶有領土擴張的目的,而非單純的自衛」、是「侵略者」,相反當西戎殺大駱破關中殺幽王時Simonkeeton就不認為是西戎的「持續、系統的擴張政策的一部分」、「帶有領土擴張的目的」或是「侵略者」,從戎強秦弱到戎弱秦強,弱小秦國在強大西戎的打壓下成功崛起逆襲到了Simonkeeton狡辯的口中卻變成了什麼「秦國作為一個強大政權與相對弱小的西戎諸邦」、「秦國作為戰爭主要發動者的本質」,這不是只准西戎放火不准秦國點燈是什麼?這很可能是一種有意的歷史敘事操縱,試圖醜化秦國反擊西戎行為來將西戎粉飾為一個無辜受害者,製造秦國逆襲是錯的「秦國作為一個強大政權」是一個歷史錯誤的認知,以掩蓋西戎作為戰爭發動者的本質以及西戎曾經作為一個強大勢力長期壓廹弱小秦國破壞關中的歷史。一邊將「西攻戎邦」改為「西侵戎邦」,甚至瘋狂地聲稱,秦國對關中戎人的戰爭是入侵、聲稱「蕩社淪陷」,另一邊又堅持主張其偏執的自行發明的西戎主義視角,拒絕按照史籍記載平鋪直敘,自行代入所謂戎人視角、「不同視角」聲稱要求所謂「語言描述上的平衡性」,實際上只是Simonkeeton自己個人的視角以便加入自己私貨。
- 在藏語條目中,只看看論文就可知作者指向西遷徙的人群是是藏緬語族,在論文的附圖中所列出的各種語言中除了Sinitic外也屬藏緬語族,但被Simonkeeton堅持對象可以涵蓋漢語以外包含日語、英語在內所有語言的「非漢語族」取代藏緬語族,誤導讀者。
- 從圖中可見藏緬語族是從紅色橢圓分化出來西遷,而紅色橢圓正是漢藏語系起源地,藏緬語族是從漢藏語系起源地分化西遷,卻遭Simonkeeton歪曲解讀為藏緬語族獨立於漢藏語系,自欺欺人地聲稱「像說「豹屬」從「貓科」中分裂出來了一樣荒謬」,當改為「藏緬語族分化出來後向西遷徙」仍被其回退,堅持自己的版本一字不易,還被碰瓷「疑似意圖暗示藏緬諸語是邊緣的、次級的派生產物,而漢語是中心的、正統的」,按這邏輯,稱「非漢語族」即疑似意圖暗示漢語是低劣的、不正常的殘餘物,而非漢語的語言是中心的、正常的語言。
- 在語言系屬分類條目中,堅持加入自己的主觀觀點,又將語言或方言的族稱「漢」刪除,恐漢症明顯,而且敞人只是提出條目保護的要求,而Simonkeeton卻立即在編輯爭議此處舉報敞人,疑似意圖希望透過詆毀敞人而令有偏見或欺騙管理員封鎖敞人,禁止敞人發聲從而不受異見質疑,似是對人不對事的手段。
- 康族(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2:25 (UTC)
- 建議管理員對雙方用戶施予互動禁制。--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1:33 (UTC)
- 處理:逾月來在甘肅歷史、秦攻戎之戰、藏語有多番編輯爭議;施行一個月雙向互動禁制(在討論頁有效溝通不屬禁制)-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15:28 (UTC)
- 但「秦攻戎之戰」仍沒有恢復至7月15日的穩定版本,條目名稱也沒有恢復為8月13日移動之前的「秦滅戎之戰」,如果有管理員願意代勞回到7月15日的穩定版本就最好--康族(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04:48 (UTC)
- @JNO1您可以直接在頁面提出編輯請求,或是直接找全保護的管理員。--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1:14 (UTC)
- 但「秦攻戎之戰」仍沒有恢復至7月15日的穩定版本,條目名稱也沒有恢復為8月13日移動之前的「秦滅戎之戰」,如果有管理員願意代勞回到7月15日的穩定版本就最好--康族(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04:48 (UTC)
BrentBarry
[編輯]- BrentBarry(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英雄傳說 界之軌跡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我是反對加上日文官網,己經有了wikidataWP:VG/EL。還有己經有了角色列表Template:Official websiteTemplate:Main
- 發現人:Sim Chi Yun(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5:14 (UTC)
- @Sim Chi Yun君,該所提及的條目在外部連結的部分已經有日語版本的官方網站對吧?那麼您這則的提報訴求主張是,對方重複加入日文官網資訊嗎?還是?另外那個角色列表係指?對方用戶也試圖加入的意思嗎?,這裏也同時邀請@BrentBarry君至此處做個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6:23 (UTC)
- 這個已經有記錄Talk:小小諾亞:樂園的後繼者#官方網站--Sim Chi Yun(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6:43 (UTC)
- 那麼對方知道這個紀錄嗎?如果沒有的話,你或許可以嘗試私下向他禮貌性的說明,表達您的想法看看。--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6:47 (UTC)
- 你好,軌跡系列這個遊戲,所編寫的條目一直來都會在最下面加入日文官網,畢竟本來就是日本遊戲,詳可參見英雄傳說VI 空之軌跡、英雄傳說 閃之軌跡這些條目,目前有爭議的界之軌跡這個條目也是由我創立編寫的。
- Sim Chi Yun用戶添加的語法,在頁面中只會顯示導向到中文代理商的中文官網,而非日本原廠的日文官網,因此編寫的時候參照過去其他系列遊戲的條目,增添日文官網網址進去,但Sim Chi Yun這位用戶以「我已經說過不要再加日文版」強硬刪除。
- 我想維基是眾人編寫,我也是遵從這10幾年來系列條目的編寫方式,同時寫進日文官網與中文官網,就不知為何這位用戶如此強烈要求只留中文官網的意義在哪裏。還請管理員判斷,謝謝!--BrentBarry(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9:15 (UTC)
- (!)意見:別再想這很舊的官網,直接使用「Wikidata」的自動官網。只要一個中文官網,其他語言什麼都不可以加。還有角色不需要加很多連接,己經「主條目:英雄傳說 軌跡系列角色列表」。--Sim Chi Yun(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9:36 (UTC)
- 順便補充一下,這種中文官網也不是永遠活着,這系列遊戲比較早期的中文代理商已經倒閉了,現在新的代理商也不是每個作品都有代理都有中文版官網;網絡用戶來看日本遊戲的維基條目介紹,結果下面沒有日文官網,本來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我是覺得兩者並存就行,還可以防範日後中文代理商將網頁收起或是倒閉的狀況。--BrentBarry(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9:55 (UTC)
- 嗯…看似閣下所言或顧慮並非完全無理...不過如果想徵求更廣泛的意見,不如去互助客棧開議題徵詢,不知二位意見如何?--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10:18 (UTC)
- 以前己經我有試過Talk:小小諾亞:樂園的後繼者#官方網站--Sim Chi Yun(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10:34 (UTC)
- 我是想請教一下,最近維基是有頒佈什麼新的規定,關於外部連結只能留中文語系的連結之類的嗎?
- 沒有冒犯的意思,因為可能有時候規定改了我沒有跟到,但以遊戲條目來說,我去翻找了幾個熱門的遊戲,如寶可夢系列、Final Fantasy VII 重製版、女神異聞錄5,這些條目下方的外部連結都是包含日文與中文的,不太能理解為什麼Sim Chi Yun會堅持不需要日文連結,唯一想到的合理可能就是維基可能有頒佈新的規定?
- 如果沒有的話,那跑到軌跡系列這種小品遊戲來說只能有中文代理商的連結,不准有日文官方原廠的連結,這也太奇怪了吧?--BrentBarry(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18:24 (UTC)
- 我看了一下時間點,
如果中文網站存在,且與條目主題足夠相關,請勿僅連結非中文網站
Wikipedia:外部連結#非中文內容是在2020年8月公示通過。--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8:15 (UTC)- 那看來原文網站跟中文網站並存是合乎規定的,「請勿僅連結非中文網站」就是說有資訊量足夠的中文網站就要加上去,而不是有中文就要把原文網站刪掉阿。
- 這也合乎其他熱門條目的編輯方式都是兩者並存的模式。--BrentBarry(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06:05 (UTC)
- 也請聯繫上下文「將連結數目減至最少」(WP:ELMIN),簡而言之,非原生中文作品,如果有中文官網,不需要給出原文官網。--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07:54 (UTC)
- 該說明開頭便說了「儘量」只放置一個官方連結,而不是規定只能有一個官方連結,一來我上面說過有的中文代理商已倒閉沒有中文官網,二來絕大部分熱門條目都是原文官網跟中文官網並列,如果強烈要求所有條目都該只能唯一留下中文官網,那建議是發起變更規定的活動,否則現階段兩者並存是合乎規定沒有問題的。--BrentBarry(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08:19 (UTC)
- 我有在Talk:小小諾亞:樂園的後繼者#官方網站上明確表達觀點,你似乎沒有去看一下。否則不會得出我持有「只能有一個官方連結」的觀點。--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1:05 (UTC)
- 該說明開頭便說了「儘量」只放置一個官方連結,而不是規定只能有一個官方連結,一來我上面說過有的中文代理商已倒閉沒有中文官網,二來絕大部分熱門條目都是原文官網跟中文官網並列,如果強烈要求所有條目都該只能唯一留下中文官網,那建議是發起變更規定的活動,否則現階段兩者並存是合乎規定沒有問題的。--BrentBarry(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08:19 (UTC)
- 也請聯繫上下文「將連結數目減至最少」(WP:ELMIN),簡而言之,非原生中文作品,如果有中文官網,不需要給出原文官網。--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07:54 (UTC)
- 我看了一下時間點,
- 嗯…看似閣下所言或顧慮並非完全無理...不過如果想徵求更廣泛的意見,不如去互助客棧開議題徵詢,不知二位意見如何?--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10:18 (UTC)
- 順便補充一下,這種中文官網也不是永遠活着,這系列遊戲比較早期的中文代理商已經倒閉了,現在新的代理商也不是每個作品都有代理都有中文版官網;網絡用戶來看日本遊戲的維基條目介紹,結果下面沒有日文官網,本來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我是覺得兩者並存就行,還可以防範日後中文代理商將網頁收起或是倒閉的狀況。--BrentBarry(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9:55 (UTC)
- (!)意見:別再想這很舊的官網,直接使用「Wikidata」的自動官網。只要一個中文官網,其他語言什麼都不可以加。還有角色不需要加很多連接,己經「主條目:英雄傳說 軌跡系列角色列表」。--Sim Chi Yun(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9:36 (UTC)
- 那麼對方知道這個紀錄嗎?如果沒有的話,你或許可以嘗試私下向他禮貌性的說明,表達您的想法看看。--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6:47 (UTC)
- 這個已經有記錄Talk:小小諾亞:樂園的後繼者#官方網站--Sim Chi Yun(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6:43 (UTC)
- @Sim Chi Yun君,該所提及的條目在外部連結的部分已經有日語版本的官方網站對吧?那麼您這則的提報訴求主張是,對方重複加入日文官網資訊嗎?還是?另外那個角色列表係指?對方用戶也試圖加入的意思嗎?,這裏也同時邀請@BrentBarry君至此處做個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6:23 (UTC)
- 處理:似乎沒有在討論頁討論便提報到此,建議先在討論頁討論。-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10:20 (UTC)
向史公哲曰
[編輯]- 向史公哲曰(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伍廷芳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條目主要圖片上打編輯戰,認為一張更清晰的圖片不能被添加為主要圖片,並且說我添加圖片是「為了自我意見去編輯維基百科」。向史公哲曰說那張圖「沒有裁剪」「不好」,我覺得這應該是主觀的觀感。但是問題是,原圖裁剪十分模糊。此外就是,不知道為什麼要假定我惡意地「自我意見編輯維基百科」,我覺得這和圖片沒有關聯,他應該自己想清楚,我不是他的仇敵。
- 發現人: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08 (UTC)
- 沒錯,我認為老衲所說的全都沒錯!他的提議完全是正確的,他的大邊框圖片完全是優質的,他的編輯思想也是無可指摘的。與之相反,我基於識別性原則,恢復穩定版本圖片的編輯是錯誤的;將他的照片進行替換的行為也是錯誤的。他幾天前上傳到條目的肖像,顯然代表了全體維基人的「沉默共識」。我對我阻礙「改善」、繞開「沉默共識」的罪行供認不諱!我身為老資曆的編輯戰販子,千刀萬禍都不過分!
- 沒錯,我遇見爭議內容,就應該什麼都不做,不然,我改動爭議內容,被他人回退後反回退,編輯戰的挑起人是我。我恢復穩定內容,被他人回退後反回退,編輯戰的挑起人還是我。總之,在我參與的編輯爭議中,我都是錯的,其他人都是對的,我理應被視為破壞者封鎖,我只要做不超過三次的回退,甚至回退不過一,我也應該要被封鎖。--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15 (UTC)
- 你實在想太多了。沒有人要封鎖你。你冷靜一下吧。而且,肖像不是我上傳的啊,那張圖是本來就在維基共享上面的。--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17 (UTC)
- 這裏上傳指的是上傳到條目上,不是維基共享資源上。--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18 (UTC)
- 但是你並沒有提供任何支持你回退的依據,儘管你認為你是受害者,或者你「委屈」。--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18 (UTC)
- 你也沒有提供任何合理的,足以支撐你回退的wp依據,儘管你認為你是受害者。--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19 (UTC)
- 媽耶,我輸了,你開心就好,我不改圖片了好嘛,來笑一個--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0 (UTC)
- 媽耶,輸的是我呀,你開心的編輯就好,我直接再吃一個月的封鎖套餐得了。--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1 (UTC)
- 媽耶,我可能又要說對了,我說我輸了,我大概率就是輸了,輸的一敗塗地。--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49 (UTC)
- 媽耶,輸的是我呀,你開心的編輯就好,我直接再吃一個月的封鎖套餐得了。--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1 (UTC)
- 媽耶,我輸了,你開心就好,我不改圖片了好嘛,來笑一個--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0 (UTC)
- 「足夠清晰的照片」並不是合理的反回退的理由,「全身照更好」也不是合理的反回退理由。--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0 (UTC)
- 大師請告訴我什麼是理由--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1 (UTC)
- 你可以參考一下Flyinet和我打過的一起編輯戰,通過這個編輯戰的事例,你就會明白:只有結合wp條文的回退理由才是相對合理的,難以指摘的回退理由。
- 況且審美上的理由本身是有爭議的,大家也不一定都會認。--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5 (UTC)
- 大師,那張圖是你加的還是?那張圖無可挑剔的原因是什麼?--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6 (UTC)
- 我目前沒有想出足夠合理的理由,不過我有一些個人的理由:1.那張圖不是我加的2.那張圖沒有無可挑剔,但它是穩定版本採用的圖像。3.那張圖像的識別性更高,不用點開照片就能看清一個人的樣貌。--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8 (UTC)
- okay大師。祝你愉快,還有就是沒有人要封鎖你,不用擔心。--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30 (UTC)
- 你可以將我的不文明、不冷靜的行為理解成一種應激反應。至於這個應激反應的形成原因,你用維基百科搜尋"向史公哲曰"+"管理員佈告板",再閱讀我的討論頁前言,你基本上就能明白了。
- 當然,這不意味着我沒有錯,我還是要就我的不當言論向閣下表達歉意。--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44 (UTC)
- 好的。沒事。--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48 (UTC)
- 是否仍要提報?--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9:36 (UTC)
- 別人早就提報我了,你可以讓他過去一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9:37 (UTC)
- Manchiu管理員是在問提報者是否考慮撤回該次提報的意思……--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9:39 (UTC)
- 別人早就提報我了,你可以讓他過去一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9:37 (UTC)
- 是否仍要提報?--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9:36 (UTC)
- 好的。沒事。--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48 (UTC)
- ( π )題外話.閣下說完這句話後,perinbaba直接跑過來提報我為破壞者了(doge)。--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1 (UTC)
- 警告:互動禁止已經生效,請不要再提及對方。--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1:09 (UTC)
- okay大師。祝你愉快,還有就是沒有人要封鎖你,不用擔心。--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30 (UTC)
- 我目前沒有想出足夠合理的理由,不過我有一些個人的理由:1.那張圖不是我加的2.那張圖沒有無可挑剔,但它是穩定版本採用的圖像。3.那張圖像的識別性更高,不用點開照片就能看清一個人的樣貌。--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8 (UTC)
- 大師,那張圖是你加的還是?那張圖無可挑剔的原因是什麼?--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6 (UTC)
- 大師請告訴我什麼是理由--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1 (UTC)
- 你也沒有提供任何合理的,足以支撐你回退的wp依據,儘管你認為你是受害者。--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19 (UTC)
- 你實在想太多了。沒有人要封鎖你。你冷靜一下吧。而且,肖像不是我上傳的啊,那張圖是本來就在維基共享上面的。--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17 (UTC)
- 有關「
為了自我意見去編輯維基百科
」等言語確實不太適當,屬於WP:ANM的內容,已經在那裏處理了。這裏應只討論編輯爭議的內容。我個人傾向贊同@向史公哲曰的觀點,原先的照片更加清晰,比例也較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7:30 (UTC)- 原來的圖片沒有更加清晰,老衲給的圖片更清晰,只是邊框太大了,沒有剪切。--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31 (UTC)
- 哦,剛剛發現了……那應該說是「效果」沒有原先的清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7:35 (UTC)
- 原來的圖片沒有更加清晰,老衲給的圖片更清晰,只是邊框太大了,沒有剪切。--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31 (UTC)
- 處理:已解決,見下。-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5日 (四) 16:16 (UTC)
- 如果要使用欽差大臣那張圖的話,可以用共享資源提供的剪裁小工具(CropTool)自行裁出相片部分,不至於要爭吵如此激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4日 (三) 03:00 (UTC)
- 至於要用哪一張當資訊框圖片,我自己沒有特別意見;理想應該用他外交總長任內相片為宜,但好像目前這兩張都是他在前清任官時所攝?原本那張的優點是人物比例適中,但有點模糊,新的這張就相反。請多加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4日 (三) 03:10 (UTC)
- (!)意見:目前條目已由@向史公哲曰主動換上了管理員@Ericliu1912裁剪過的圖片,且根據上面的討論判斷,編輯爭議的兩位也基本達成和解。應該可以關閉此案。--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11:49 (UTC)
- 你覺得我應該避嫌還是可以自己關閉此案件?因為我有作為普通用戶發表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4日 (三) 13:05 (UTC)
- 我認為完全可以關閉啦……您的意見完全不屬於「參與了相關爭議」,完全屬於《WP:避嫌》中所說的「
僅曾以管理員身份與有關用戶交互或參與有關議題,或者過往的參與程度小或明顯客觀無偏見,則不應被要求在處理這些用戶或主題相關事宜時避嫌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13:10 (UTC)
- 我認為完全可以關閉啦……您的意見完全不屬於「參與了相關爭議」,完全屬於《WP:避嫌》中所說的「
- 你覺得我應該避嫌還是可以自己關閉此案件?因為我有作為普通用戶發表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4日 (三) 13:05 (UTC)
- 如果要使用欽差大臣那張圖的話,可以用共享資源提供的剪裁小工具(CropTool)自行裁出相片部分,不至於要爭吵如此激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4日 (三) 03:00 (UTC)
Wnotieagusdr、Rastinition
[編輯]- Wnotieagusdr(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Rastinit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當前的破壞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持續相互回退
- 發現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日 (日) 05:16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由於涉事當事者已透過電郵向特定管理員告知相關持有帳號訊息,見Special:Diff/84048302內容描述,故相關爭議主要原因應當可以視為滅失,既已滅失則該提報也可予以關閉。薏仁將🍀 2024年9月3日 (二) 02:29 (UTC)
- (~)補充屬於WP:SOCK未公開主帳號關聯性的操作性議題。頁面陳列也有遺漏--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5:18 (UTC)
PÑēüḾôňïę1357
[編輯]- PÑēüḾôňïę1357(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瑟洛尼厄斯·貝爾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原作者不願意跟隨維基的命名政策(我的編輯是基於澳彩翻譯, 但被復原兩次, 他提出了賭博網站不是可靠來源的主張,但同時他從未提及他的可靠來源. 幾個月前已經有其他用戶多次警告(警告1/警告2)但他繼續創造沒有可靠來源的名稱). 同時他把漢字改成拉丁字母使模板高度轉換故障, 不能以英尺(尺吋)顯示球員高度. 我已經解釋過了. 我可以將米變更為m?
- 發現人: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6:07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看來各位取得共識了。--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3:56 (UTC)
本來不想和這個8868體育員工浪費時間的,但還是和其他人解釋一下吧:
- 請大家移步至《Theo Walcott》。此條目可以證明粵語區把「Theo」譯成「菲奧」不是原創。
- 在谷歌上用「菲奧 Theo」作為關鍵詞搜尋(記住要使用「verbatim」模式),也會找到不少把英語名「Theo」譯成「菲奧」的例子。
- 另一方面,提報者有加入英文內容卻又懶得翻譯成中文的壞習慣,因此我當時的確對他的編輯作出了誤判。但他在此後並未第二次作出同樣的編輯,我自然也沒有第二次回退。這下連2RR都沒到,更別說是3RR了。
說到這裏我想順便請教一下諸位:維基百科有沒有辦法調查某個用戶是不是個沒申報的有償編輯用戶?📕📙📒📗📘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28日 (三) 03:29 (UTC)
- Talk:安祖·高美斯_(1993年)已經提到過,您不能將名部分拆分翻譯. 若有參考使用全名, 使用你不能拆分使用其他參考翻譯, 而你也在討論中. 我已經提供了姓名參考.
- 你能解釋一下你的參考能合理證明NC:先到先得不適用嗎?
- 如果這是第一次那麼我不會在這裏報告
- --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5:10 (UTC)
- 「先到先得」不適用,因為我的來源比你的「來源」更可靠。
- 誰規定不能將姓名拆開翻譯的?你這麼喜歡引述規則,你倒是告訴大家:哪條規則明確規定不能將姓名拆開翻譯了?
- 還有,現在我就來拆穿你的密底算盤:你如此執著於「參考必須能同時證明姓和名」,歸根究底就是因為傳統的翻譯工具書不會把幾千幾萬個姓氏和名字構成的幾億種組合全部列出來,而你就是要利用這一點逼走一切真正可靠的工具書和其他可靠來源,最後迫使維基百科不得不用你提供的那些來路不明而且明顯反智的賭博網站作為「參考」。我唯一不明白的是你的動機:是出於個人情感,還是出於其他更現實的原因?📕📙📒📗📘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28日 (三) 05:53 (UTC)
- 「先到先得」適用不適用我認為最好讓管理員來判斷
- 其他人已經說過你將姓名拆開翻譯是偷換概念, 請不要再做. 如果你是對, André Gomes已經按你的要求重新命名為安德烈·高美斯。根據你之前的陳述, 在谷歌上用「安德烈 André」作為關鍵詞搜尋(記住要使用「verbatim」模式),也會找到不少把英語名「André」譯成「安德烈」的例子。但事實證明André Gomes沒有按你的要求重新命名為安德烈·高美斯。
- 如果你想討論你的來源更可靠, 我只能說那個使用菲奧的編輯沒有提供任何參考, 我也試着找《Theo Walcott》譯《菲奧·禾確特》的參考, 不幸的是沒有參考, 所以我只能得出編輯並沒有受到挑戰。欲了解更多資訊,請參考Wikipedia:引用維基百科。
- --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6:41 (UTC)
- 8868體育的,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到底是哪條規則明確規定不能分別翻譯的?莫非這只不過是你和其他一些用戶的個人見解,而非維基百科的成文規定?如果不是成文規定的話,你又憑什麼不准我這樣做?
- 「英語名『André』」?我知道你是知道「André」根本不是英語名字的,要不然你也沒辦法故意選用和「André」發音相差最遠的「安祖」。
- 你找不到參考嗎?我可是找到了。📕📙📒📗📘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28日 (三) 14:06 (UTC)
- 菲奧·禾確特可以證實了。--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37 (UTC)
- @PÑēüḾôňïę1357君:您將@Winstonhyypia稱為「
8868體育員工
」(「8868體育」應該是指一個賭博機構?),您是否有相關依據(證據)?--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08:54 (UTC)- 請看這裏。他為了證明我開墾時用的譯名沒有賭博機構的譯名可靠,而把8868體育的整個網頁搬了過來。一個和賭博機構毫無利益關係的用戶,怎麼會這麼明目張膽地把賭博機構的內容搬運到維基百科?雖然我承認最初開墾的時候的確是用過一些原創譯名,但這不是他抱賭博機構大腿,把賭博機構內容搬運到維基百科的藉口。📕📙📒📗📘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2日 (一) 15:27 (UTC)
- 我雖然也認為不應當用賭博機構作為來源佐證譯名,但他用該網站作來源時,該來源確實仍沒有被《WP:RSP》評價為不可靠來源之類的,更沒有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並不能說是「刻意」加入垃圾連結?然後更重要的是,這似乎並不能100%證明他就是和賭博機構有利益關係?比如我曾去澳門交流學習時,感覺到澳門的博彩業幾乎融入了市民生活。即使他們自己不去賭博(更遑論「賭博機構員工」),也完全可能認為賭博機構就是一種普通的政府機構,從而作為來源(且可能認為是「可靠來源」)提供?--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21:53 (UTC)
- 那好吧,我暫且不再稱他為「賭博機構員工」。然而我依然堅信他就是在刻意加入垃圾連結,證據就是這三次編輯:1、2、3——他明明只需要在編輯摘要中加入「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卻偏偏要在「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後面加上垃圾連結。📕📙📒📗📘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2日 (一) 23:18 (UTC)
- 您說的「刻意」確實根據這些「證據」來看有一定的可能,但就我個人的感受來說,我認為他「無意」的可能性還是遠高於「刻意」的。比如我在給來源的時候,若權威資料不容易訪問(沒有連結),則通常也會給一個易訪達的網址——那麼他很有可能只是我說的「生活中習慣了和賭博機構共處」「單純只是認為一個來源(甚至可能是比較可靠的來源)」而加入,且維基百科確實尚未將那家賭博機構連結視作垃圾連結?--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23:35 (UTC)
- @自由雨日 我已經在這解釋過了, 這一切都是基於命名常規WP:常用名稱需求. 「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工具書)應該被視作第三手來源. 所以根據命名常規其實我不需要加上「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 反過來說PÑēüḾôňïę1357明明只需要在編輯摘要中加入「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該表達式已經誤解命名常規規則.--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1:27 (UTC)
- 也因為自由雨日回應, 給了我這次報告合理性 - 維基百科確實尚未將那家賭博機構連結視作垃圾連結. 我認為這給一個證據證明PÑēüḾôňïę1357無效復原我的編輯.--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1:40 (UTC)
- 看吧,看吧,他又在主張賭博網站比工具書更可靠了。真是維基百科的大不幸。
- 另外,如果工具書只能算第三手來源的話,賭博機構算第幾手?第一百萬手都不算,因為賭博網站根本不能算來源,就算是來源也只能是核廢料的來源。📕📙📒📗📘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3日 (二) 01:54 (UTC)
- @Winstonhyypia:不過您現在藉助自由雨日的留言為自己的編輯取得合法性,本人就有點保留了。可以的話,找更可靠的來源去取代吧。雖然本人認為部份官方賭博機構(如香港賽馬會)可視為譯名可靠來源,但其他的就不敢說了。
- @PÑēüḾôňïę1357:建議您改善一下措辭,不然就算道理在您這邊,您的態度也會令人判斷誰是誰非時扣您的分,尤其是在指控未證實時已一口咬定對方是賭博網站職員這點頗違反文明、人身攻擊。
反而上去可靠來源/佈告板正式要求否定他所用的賭博網站會否更有效地伸張您心目中的正義?--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5日 (四) 03:19 (UTC)- 說實話我剛剛基於東網, AM730做了一個編輯, 但被回退 =(
- 我們正在討論可靠來源, 請表達你的意見。我可以再問一件事嗎? 官方賭博機構中官方是政府批准?--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5日 (四) 03:36 (UTC)
- 「
官方賭博機構中官方是政府批准?
」:是--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5日 (四) 04:46 (UTC)- 理解. 那麼在澳門官方有很多 (只是陳述, 沒有其他意思)--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5日 (四) 21:55 (UTC)
- 希望PNeum和Winston你們二位在討論球員譯名時,不要忘了初衷——我們是討論這個球員譯名是什麼。請就事論事。不要最後陷入雞同鴨講、甚至互相攻擊。如果認為A球員應該譯為xx,就給出理由。另外,按照《大辭典》譯得名字基本準確,大陸也基本採信之;至於香港賽馬會給的譯名,一般可以先採信為zh-hk;除非有別的證據(比如常見的大公、文匯、明報)證明他在香港的譯名於賽馬會不同。澳門的譯名我認為,8868隻能作為zh-mo臨時的譯名,因為不一定本澳媒體用這個譯名。請善用地區詞轉換。--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33 (UTC)
- @超級核潛艇:在下十分理解閣下調停爭議的用心,在此先行謝過🤜🤛。然而,總不能在下每讓一步,W字開頭那個用戶就前進十步吧?請看這次編輯:即便我用的是有可靠來源作為參考的譯名,W字開頭那個用戶依然不依不撓地要求改名,甚至為了達成他的目的而公然違反他自己定下的「參考必須同時包括姓和名」這條規則。在下真心認為:在下能讓的步都已經讓了,現在「不明白退一步是什麼意思」 的是W字開頭那個用戶。
- 另外,請恕在下依然反對在任何情況下使用任何8868之類的賭博網站作為維基百科任何內容的參考。如果賭博網站的譯名恰好和可靠來源的譯名一樣(也就是說可靠來源為賭博網站背書,而不是反過來),而且並非明顯違反原文發音規則的話,那沒問題,因為有賭博網站之外的可靠來源作為參考;如果唯一的可靠來源只有明顯違反原文發音規則,而且又不是像「約翰」這樣約定俗成超過一百年的譯名,那就根據《維基百科:天空是藍色的無需引用》在條目中註明「原文發音是這樣,不是那樣,因此譯名與原文發音不符」;然而,如果沒有任何可靠來源的話,那在下寧願動用「原名或原名羅馬化」這個選項,也不願意讓賭博網站「譯名」進一步侵蝕維基百科。📕📙📒📗📘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7日 (六) 18:37 (UTC)
- 您也可以用大陸譯名,參考WP:譯音表,一般情況下不會有太大爭議;但請記得人名全用簡體字。--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0:36 (UTC)
- 「
- @Patrickov好吧。感謝提醒。📕📙📒📗📘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5日 (四) 03:46 (UTC)
- @PÑēüḾôňïę1357:抱歉看漏,原來您已經行動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5日 (四) 03:23 (UTC)
- 您說的「刻意」確實根據這些「證據」來看有一定的可能,但就我個人的感受來說,我認為他「無意」的可能性還是遠高於「刻意」的。比如我在給來源的時候,若權威資料不容易訪問(沒有連結),則通常也會給一個易訪達的網址——那麼他很有可能只是我說的「生活中習慣了和賭博機構共處」「單純只是認為一個來源(甚至可能是比較可靠的來源)」而加入,且維基百科確實尚未將那家賭博機構連結視作垃圾連結?--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23:35 (UTC)
- 那好吧,我暫且不再稱他為「賭博機構員工」。然而我依然堅信他就是在刻意加入垃圾連結,證據就是這三次編輯:1、2、3——他明明只需要在編輯摘要中加入「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卻偏偏要在「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後面加上垃圾連結。📕📙📒📗📘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2日 (一) 23:18 (UTC)
- 我雖然也認為不應當用賭博機構作為來源佐證譯名,但他用該網站作來源時,該來源確實仍沒有被《WP:RSP》評價為不可靠來源之類的,更沒有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並不能說是「刻意」加入垃圾連結?然後更重要的是,這似乎並不能100%證明他就是和賭博機構有利益關係?比如我曾去澳門交流學習時,感覺到澳門的博彩業幾乎融入了市民生活。即使他們自己不去賭博(更遑論「賭博機構員工」),也完全可能認為賭博機構就是一種普通的政府機構,從而作為來源(且可能認為是「可靠來源」)提供?--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21:53 (UTC)
- 請看這裏。他為了證明我開墾時用的譯名沒有賭博機構的譯名可靠,而把8868體育的整個網頁搬了過來。一個和賭博機構毫無利益關係的用戶,怎麼會這麼明目張膽地把賭博機構的內容搬運到維基百科?雖然我承認最初開墾的時候的確是用過一些原創譯名,但這不是他抱賭博機構大腿,把賭博機構內容搬運到維基百科的藉口。📕📙📒📗📘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2日 (一) 15:2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