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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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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操控或稱選舉舞弊(英語:Electoral fraud),台灣政壇稱選舉漚步(漚步:台語,爛招數)泛指以各种非法或不公正的手段妨碍自由选举,致使選舉結果受到干預或操控。普遍選舉(Universal suffrage)是民主政體重要的組成部分,選舉舞弊嚴重破壞民主精神及自由原則,而其法律下的具體規限與罰則因不同國家而異。

舞弊方法[编辑]

操縱選民[编辑]

操縱虛假的戶口遷移

在地區性的選舉,藉由戶籍的遷移,將保證能夠獲得的大量選票集中到特定選區之內。但是這些人往往不是真正居住在該戶籍地,只是為了取得投票資格的虛假行為。

剝奪投票權
組織動員的非自願投票行為

例如宗教操控信徒,或是傳統型的社區,進行組織動員,將選票集中到特定的候選人。為了避免目標選民不去投票,操控者會以交通工具,團進團出的方式,載往投票的場所。

誘導選民的投票意向

恐嚇[编辑]

賄選[编辑]

抹黑造謠[编辑]

做票[编辑]

在投開票過程中,利用不正當手段使特定候選人之得票增加或減少,進而改變投票結果的行為;如果僅改變少數選票、或在鐵票區執行,做票仍是很容易執行的。 有時候邊開票邊投票(沒有限定投票截止時間),或是利用通信投票,能夠滿足作票的需求條件,一旦發現己方選情不利,便動員支持者灌票,以及施壓他人做出錯誤結果。

減少競爭對手[编辑]

事例[编辑]

操控假民調影響政黨提名候選人[编辑]

誤導性選票設計[编辑]

司法檢調系統介入選舉[编辑]

預防選舉舞弊[编辑]

不記名投票[编辑]

投票者於投票時,選票不用寫下自己的名字及身份識別,避免非自願讓人知道自己的投票意向。由於這種投票方法不能追查投票者的投票意向,可確保投票者所投的票出於個人意願,而非受人指使或強迫,所以是一個世界普遍公認的選舉方法。

可供查證的選務流程[编辑]

  1. 選舉前的選舉人名冊造冊,按戶籍與人數發放記載選舉人姓名之選舉通知單。
  2. 選舉時,憑選舉通知單、身分證、私章,領取選票,並以其私章在選舉人名冊註記,作為已領選票之證明。並回收選舉通知單。
  3. 選舉後,總投票數等於有效票與廢票的總合,也等於選舉人名冊上實領選票的總合,也等於實際回收的選舉通知單的總合。

投票日禁止競選行為[编辑]

為維護投票日之選舉秩序,確保選舉之公正與公平,任何人不得於投票當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不得有拉票、散發傳單、張貼懸掛或豎立標語旗幟、使用宣傳車輛或擴音器、穿著候選人競選背心於投票所附近徘徊等。

行政中立[编辑]

行政首長競選連任,或是執政黨所提名的候選人,在其競選時常挾其背後的行政資源為其政見背書,進而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為了避免造成對於其他候選人不公平的現象,因此必需以行政中立的原則。政務官雖可參與競選活動、但仍須遵守規則,例如不得威脅利誘公務員參與特定候選人的競選活動。

司法中立[编辑]

司法必須遵循司法中立原則,而且不是依法辦理或司法獨立就叫中立。這是因為法律條文大多留給司法系統解釋彈性、也經常有不周延處、許多法條也是違法情節嚴重才法辦,況且司法人員與一般人一樣很可能有政黨偏好,因此只滿足依法辦理及司法獨立無法達到司法中立。

其他[编辑]

禁止拉票[编辑]

在选举投票前,禁止候选人向选民游说。拉票是候选人之间的竞争表现,有利于选民获知候选人更多信息,以帮助做出投票决定。禁止拉票对于非‘酝酿提名’的自荐候选人极为不利。

投票方式[编辑]

除了候选人提名只列被限定的人选外,还可以在选票上对表达弃权或者反对等进行障碍,如不设置反对表达等。除此之外也有其他的投票方式可以进行干涉,如影响投票的无记名性质,在08年中国大陆的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和常委选举中,选票只印有反对或者弃权两个选项,赞成则为不需书写,因而候选人只要提笔书写,“就显示该委员对候选人投弃权票或反对票,构成了对‘无记名’的侵犯”。[8]

当选暗示[编辑]

在续任选举前默认候选人为当选者进行工作安排和计划,例如2008年3月12日,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在国家主席选举三天之前即宣布国家主席胡锦涛两个月后访问日本[9]

意愿强迫[编辑]

中国首次影响较大的选举作弊是1913年中华民国大总统选举。在这次选举中,时任临时总统的袁世凯为了确保当选,派出军警包围国会,并以恐吓手段胁迫议员[10]

参考文献[编辑]

  1. ^ 〈中市明選區長 中區競選激烈 中縣長候選登記明截止 郭秋漢廖五湖領申請表〉,《聯合報》五版,1956年3月10日。
  2. ^ 〈中縣縣長候選人 王地應召軍醫是實 已被停止被選權〉,《聯合報》五版,1956年3月21日。
  3. ^ 〈如何糾正臺灣選舉弊端〉。《自由中國》雜誌。第十五卷第十二期。1956年12月。
  4. ^ 李鎧揚臺灣史學訊:從兩個例子談威權體制下國民黨對臺灣地方選舉的控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史原論壇
  5. ^ 5.0 5.1 王燈岸著,王鏡玲編註. 《磺溪壹老人》. 玉山社. 2018年11月. ISBN 978-986-294-214-7. 
  6. ^ 6.0 6.1 李世傑. 《特務打選戰》. 敦理出版社. 1989年10月. 
  7. ^ 五問香港選舉改制:選委會成「太上皇」?一夜回到七八十年代?. Yahoo Sports. [2023-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19) (中文(香港)). 
  8. ^ 政协委员蒋洪:我反对这样的投票办法. [2009-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11). 
  9. ^ 新华社,2008年3月12日,外交部长杨洁篪记者招待会
  10. ^ 袁世凯就任正式大总统_1913年10月6日 存档副本. [2009-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2-04). 

相關[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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