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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封鎖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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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封鎖(或譯封禁查封)是管理員阻止使用者編輯維基百科的技術措施,僅可用於阻止維基百科受到破壞或擾亂

任何使用者在提供充分證據下可向適當的佈告板提報不當編輯行為,提議管理員封鎖相關帳號和IP位址。使用者可對封鎖措施作出申訴;若其他使用者認為某使用者的封鎖有問題,可至管理員佈告板請求重新審視封鎖是否恰當。管理員可在擾亂風險消除的情況下解除封鎖措施

封鎖與禁制有所不同:禁制是褫奪使用者在維基百科編輯或存取權利的正式措施,並不會在技術上移除存取權限,但可透過封鎖執行禁制。

原則

管理員應當在執行封鎖前瞭解情況,並必須解釋並佐證其執行的封鎖。封鎖應具有嚇阻作用,以防止維基百科受破壞及擾亂,阻止當前持續的破壞行為,並避免往後再出現同類情況,再犯者或會被延長封鎖期限;封鎖時亦應鼓勵有不當行為的使用者以社群認同為建設性的編輯方式貢獻維基百科。

封鎖僅可用於阻止維基百科受到破壞或擾亂,而絕非「懲罰」使用者之用;封鎖不可用作復仇、貶損或懲罰使用者,更不應在無當前的行為問題下使用封鎖。一般不應以未持續發生且當前已無擾亂風險之事由作追溯式封鎖。

常見的封鎖原因

以下列出部分最常見的封鎖原因。管理員如果不確定是否應該封鎖則不應徑自執行,應當諮詢其他管理員的意見。執行可能具爭議性的封鎖時,應在管理員佈告板通知其他管理員進行複檢。

保護使用者及社群

管理員可為保護維基媒體基金會、維基百科使用者或者公眾利益而實施封鎖,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如有人洩漏其他使用者個人資訊或威脅其他使用者安全,管理員應考慮在封鎖的同時請求監督員永久隱藏有關內容

防止擾亂

管理員可因使用者作出不適合維基百科文明協作氛圍或影響其他參與者協作共建百科全書的擾亂行為而實施封鎖,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屬嚴重擾亂的行為:

在一般情況下,使用者在首次被封鎖前會收到數次警告,但執行封鎖時仍應當在被封鎖使用者的對話頁提供適當說明或理據以減少爭議;再犯者在被重新封鎖前可能不需再次警告。

純粹擾亂

以下帳號均具有明顯擾亂維基百科的可能性,可在無警告的情況下予以不限期封鎖:

開放及匿名代理

開放代理匿名代理(例如:付費代理、VPNTor蘋果iCloud私密轉送等)常被用作破壞維基百科。管理人員時而需要IP位址等技術資訊來阻截濫用編輯權限的行為,但開放代理服務會隱藏使用者的真實技術資訊,甚至容許快速切換IP位址,導致難以堵截破壞行為。由此,維基百科禁止使用者(包括匿名使用者註冊使用者)經開放代理網路連接編輯,並會隨時封鎖開放代理伺服器的IP位址;元維基亦會依照禁用開放代理全域方針對這類IP位址實施全域封鎖Tor的IP位址則會被維基百科所使用的MediaWiki系統自動封鎖。對開放代理的封鎖並不會限制或影響使用者閱覽維基百科。

此段嵌入引用自維基百科:開放代理方針

執行禁制

禁制是褫奪使用者在維基百科全站或若干部分之編輯及存取權利的正式非技術措施,可透過封鎖功能執行。執行禁制的封鎖應當依據禁制的條款制定。

繞過封鎖

管理員可在發現被封鎖使用者操控其他帳號繞過封鎖編輯的情況下重設封鎖時長;被封鎖繞過封鎖期間若繼續有可致封鎖的編輯行為,管理員亦可考慮延長封鎖時長。用作繞過封鎖的註冊使用者帳號及IP位址均應被封鎖,其中違規的傀儡註冊使用者帳號應當被不限期封鎖。

代替被封鎖使用者作出編輯

任何使用者不得代理或代表被封鎖使用者編輯,除非該等編輯明顯有益於維基百科且代為編輯的使用者有合理且獨立的原因作出該等編輯。模仿被封鎖使用者編輯行為的新使用者(尤其是僅作此類編輯的使用者帳號)將可被視為傀儡真人傀儡並被施以與其模仿的使用者的同等的封鎖。

回退被封鎖使用者的編輯

任何使用者均可無需額外提供理由回退繞過封鎖作出的編輯,並不受回退不過三原則所規限。需注意並非所有由被封鎖使用者繞過封鎖作出的編輯都需要被回退,一些明顯有益的編輯例如修正錯字及回退明顯破壞的編輯等可被保留,其他無法確定其明顯有益的情況下均應假定需要回退。在已關閉的討論中被封鎖使用者的留言通常不需再回退或劃去。

在回退被封鎖使用者的編輯時使用者應當注意不要重新加入違反方針的內容,特別是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生者傳記等核心方針;回退版本亦視作回退者所作出的編輯並需為回退版本的內容負責。由於新建立的頁面無法被回退(無可回退版本),其他使用者可考慮對被封鎖使用者所建立的頁面提出快速刪除存廢討論;對於有被善意編輯使用者曾作實際貢獻和改善的頁面,其他使用者應當通知貢獻者頁面由被封鎖使用者建立,並按情況處理。

不適用封鎖的情況

利益衝突及避嫌

管理員不應封鎖與其有編輯爭議的使用者,在此情況下必須避嫌並提報予其他管理員考量處理。管理員也應該注意在處理與其貢獻的頁面和參與的條目類別有關的封鎖時有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問題。

以冷靜為目的的封鎖

捷徑

請不要僅為讓使用者冷靜而施以封鎖,結果往往會適得其反;需要冷靜且有擾亂行為的使用者則可被封鎖以阻止進一步擾亂行為。

記錄警告

封鎖不應僅被用作記錄對使用者的警告或不當事蹟,這些短封鎖很可能被視為懲罰及羞辱性質的封鎖;但在錯誤封鎖且封鎖已過期時可利用短封鎖在封鎖日誌中記錄原封鎖有誤(封鎖未過時則應填寫在解除封鎖或變更封鎖設定的原因當中)。

請求封鎖

捷徑

使用者可以在目前的破壞頁面或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頁面請求封鎖,請求的同時亦應提供充分的證據,但管理員有權拒絕執行被請求的封鎖,並可以進行獨立的調查。在實施封鎖之前,管理員應當充分熟悉具體情況。參見解釋封鎖原因

封鎖指導

教育使用者

在採取封鎖措施前,所有維基人應盡力優先考慮教育使用者遵守方針指引。不要傷害新手,並假定其有改善維基百科的意圖

新使用者可能因不熟悉維基百科的規則和社群規範而令其編輯看起來像在擾亂維基百科的運作,對新使用者採過重的處理手法會影響其日後對維基百科作出貢獻的意欲;但使用者在被充分提醒或警告後持續不當編輯仍可被封鎖,而拒絕或明顯地不當理解相關的規範亦非規避封鎖等處分的理由。

較有經驗的維基人(包括管理員及一般使用者)在發現使用者作出與方針指引精神相違背的編輯時,應予以提醒或警告。使用者可使用一系列的警告模板用以傳送簡單的罐頭提示,但按情況量身編寫的訊息更佳。封鎖應為最後的手段,管理員應在封鎖違規使用者前確認有關使用者知曉或已獲告知相關的規範,並已給予足夠時間讓其停止不當行為。明顯破壞、人身攻擊或為繞過封鎖的帳號不在此限,可直接封鎖。

解釋封鎖原因

封鎖對使用者有極大的影響,因此必須基於可被複檢的證據及合理判斷,經詳細考慮才執行。所有封鎖理據應在複審者提出要求下清楚提供。

知會使用者

管理員須在執行封鎖時提供清晰、具體的理據說明封鎖理由,並應避免使用術語,以確保被封鎖的使用者能理解相關規範。在封鎖介面中有一些預設的封鎖理據供選擇,亦有欄目供輸入額外的封鎖原因及資訊。除特別情況外,管理員均應在被封鎖使用者的對話頁當中留下訊息通知使用者。管理員可使用一些標準通知模板(請參閱分類:封鎖模板維基百科:模板訊息/使用者討論命名空間 § 封鎖)。封鎖時清楚說明理據較後續解釋容易。

附加資訊

執行封鎖的管理員可考慮加入以下資訊以協助其他管理員複審:

保密資訊

關乎個人隱私的證據(如通話記錄)應傳送到封鎖申訴郵件列表存檔,以便在有需要開展討論時供相關人員查閱。

執行封鎖

封鎖IP位址

捷徑

封鎖IP位址時需要非常謹慎:封鎖IP位址可能影響不少使用者,但IP位址可能會變動,破壞者亦可能更換IP位址繼續破壞。因此,管理員應謹慎考慮封鎖時長以儘量減低對其他使用者的影響;在絕大部分的情況下不應不限期封鎖IP位址。請務必在封鎖的IP位址與敏感組織或政府機關有關之時通知維基媒體基金會。

維基百科的封鎖功能支持對IP區段的封鎖,可透過在封鎖介面表單上輸入CIDR型態區段以達成,IPv4及IPv6的封鎖一般分別使用/24—/16之間及/64—/48之間的區段。IP區段封鎖比封鎖單一IP位址的影響更大,故在封鎖IP區段前應當檢查該段的編輯情況,在確認封鎖對維基百科利大於弊時才執行IP區段封鎖;如有需要可提請使用者查核檢查IP區段封鎖可能造成的影響。

獲授IP封鎖豁免權的使用者不受IP封鎖影響。

釐定封鎖期限

捷徑

封鎖的目的是預防不當行為,因此封鎖期限應根據使用者是否可能重複不當行為而定。再犯者可被假定可能再次或頻繁出現同類擾亂行為而可被施予較長的封鎖,以阻截擾亂及減低維護工作的負擔。簡而言之,管理員在釐定封鎖期限時應考慮:

在釐定共享或動態IP位址作出類似行為的封鎖時長時,共享或動態IP位址的封鎖時長一般短於註冊使用者和靜態IP位址的封鎖時長,由以減低對其他使用該IP位址的編者的影響。

雖然封鎖期限應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但仍有一些可供參考的標準:

不限期封鎖
捷徑

不限期封鎖是指無失效時限的封鎖[1],通常用於防止嚴重擾亂維基百科正常運作的行為或嚴重違反維基百科方針指引的行為。不限期封鎖或適合用以阻止持續的不當行為,但仍需注意同樣不是作懲罰之用。

另需注意「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即不代表該封鎖永恆不可變,而僅代表未有訂立封鎖時長,封鎖不會自動過期解除。被不限期封鎖的使用者在合適的情況下可獲解除封鎖,並在讓其被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該使用者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不同規範。但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如無管理員願意解除封鎖,該使用者實際上已被社群禁止編輯

設定封鎖選項

封鎖功能提供數個選項,以供在不同情況下作不同程度的封鎖之用:

編輯封鎖選項

一般封鎖選項

常見封鎖類型

註冊使用者及IP位址的封鎖一般均分為兩種,分別可成為「軟封鎖」及「硬封鎖」,以下表格將說明對應的封鎖選項設定及常用情況。

封鎖類型
封鎖對象
軟封鎖 硬封鎖
註冊使用者 封鎖設定:停用自動封鎖、容許帳號建立(兩個選項都取消選擇)
對註冊使用者的軟封鎖僅禁止該特定帳號編輯而不影響其使用的IP位址。此設定適用於封鎖宣傳性使用者名稱及其他違反使用者名稱方針的情況,容許其建立符合使用者名稱方針的新帳號或繼續以IP編輯。
封鎖設定:啟用自動封鎖、停用帳號建立
對註冊使用者的硬封鎖會將封鎖經自動封鎖延伸至其使用的IP位址,使用受影響IP位址且沒有IP封鎖例外的使用者均無法編輯。此設定常用於封鎖破壞者及攔阻其他擾亂行為。
IP位址及區塊 封鎖設定:僅限匿名使用者、​停用帳號建立
此封鎖設定容許註冊使用者登入進行編輯,僅阻止該IP位址的匿名編輯及新增帳號,是影響最低的封鎖方式,一般用於封鎖共享IP位址。
封鎖設定:停用帳號建立、封鎖使用此IP位址的登入使用者
此封鎖設定阻止任何沒有IP封鎖例外的使用者在受影響IP位址上編輯。此常用於阻止破壞者持續建立新帳號(或稱為「即用即棄帳號」)進行破壞的情況。開放代理伺服器亦應使用硬封鎖以防止不固定的匿名破壞。

封鎖機器人

管理員可在自動化或半自動化編輯的機器人運作異常時封鎖機器人帳號,但必須注意封鎖機器人帳號的時候應當採用軟封鎖(停用自動封鎖)以免影響可能在同一IP位址上運作的機器人及其他編輯的使用者;若僅有單一任務出錯則建議不選擇封鎖而是停用有關任務。

未經審核批准豁免審核運行的機器人帳號可被不限期封鎖,直至獲取運作批准為止。使用者名稱因可能被誤會為機器人(見使用者名稱方針)的帳號亦可被封鎖。若機器人操作者被封鎖,其操作的機器人屬其延伸編輯,故同樣應予以同等長度的封鎖。

標記使用者頁面

對於已被不限期封鎖的使用者,請根據以下程序標記此使用者的使用者頁面:

解除封鎖

管理員可在例如封鎖缺乏依據、不再適合或接納使用者申訴等合理相信擾亂風險已消除的情況下解除封鎖措施。

不應解除封鎖的情況

捷徑

絕大多數情況下,以下的解除封鎖是不可接受的:

違反以上任何一條均屬濫用管理權限,可被社群共識制裁(包括但不限於警告、封鎖、禁制或移除管理員權限)。

封鎖申訴

管理員可在接納被封鎖使用者提出封鎖申訴解除封鎖。管理員可獨立複檢封鎖理據、被封鎖使用者的過往行為、社群討論(包括封鎖前後)及其他相關證據和資訊判斷是否接納申訴並解除封鎖縮短封鎖時長。常見解除封鎖的原因包括封鎖理據已不存在、承諾改善、封鎖的管理員不清楚實際狀況或明顯的判斷錯誤。需注意過往貢獻絕非免罪卡,不能作為免除封鎖的理據。

作為封鎖申訴的一部分,任何社群成員均可參與申訴討論。執行封鎖的管理員則可能按情況被要求檢視及參與申訴討論,並提供更多資訊。由於封鎖申訴是第三方複檢的程序,管理員不應拒絕其執行封鎖的使用者所提出的申訴;一般而言針對同一封鎖的多次申訴會由不同管理員審閱。社群並未制定針對同一封鎖的申訴次數上限,但持續濫用申訴程序(包括但不限於作嚴重威脅、惡意指控或公開他人個人資訊或屢次重複申訴而無新申訴理據等情況)可致被禁止編輯使用者討論頁。使用者仍可向封鎖申訴郵件列表(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進行申訴。

除包含明顯的錯誤(如封鎖理由是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但很明顯該使用者只進行了三次回退)外,管理員應當在解除使用者封鎖前通知執行封鎖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子郵件和向封鎖申訴郵件列表發郵件);若執行封鎖的管理員不活躍或無法與封鎖的管理員達成共識,應交由行政員處理或社群討論。管理員應當在處理涉及濫用傀儡、騷擾或公開他人隱私資訊的封鎖時加倍注意,不應在未瞭解事件全況和與執行封鎖的管理員討論前解除涉上述事項的封鎖。

如果使用者聲稱希望做出建設性貢獻,但管理員對其承諾存在疑問,則可以使用{{第二次機會}}模板作為解除封鎖的條件,來展示使用者將如何為百科全書做出貢獻,以此相信使用者提出的修改能夠幫助維基百科。

任何使用者均可參與封鎖申訴的討論,但僅有管理員可處理解除封鎖請求。

解除臨時性質的封鎖

臨時性質的封鎖應當在確認情況已解決的時候解除,此包括:

臨時性質的解除封鎖

被封鎖使用者可獲暫時且臨時性質的解除封鎖以回應關於其封鎖的討論;此類解除封鎖仍然不容許使用者編輯註明的討論頁面以外的任何其他頁面,違反以上條件可致額外制裁。除非討論共識推翻封鎖,討論結束後應當恢復原先的封鎖。

有條件解除封鎖

捷徑

管理員可在與被封鎖使用者及社群討論後為解除封鎖附加條件,旨在防止使用者重複引致封鎖的行為。

全域封鎖

元維基監管員及部分維基媒體基金會人員可使用全域封鎖擴展功能對使用者帳號、IP位址及區段實施全域封鎖,阻止跨維基站點擾亂行為;被全域封鎖的使用者、IP位址及區段不能編輯元維基以外的任何維基媒體站點,受影響的使用者就全域封鎖僅可在元維基全域佈告板進行申訴

即使註冊使用者使用的IP位址在本地未被封鎖,若該IP位址被全域封鎖且該封鎖未設定僅影響未登錄使用者,註冊使用者仍可受該全域封鎖影響而無法編輯。註冊使用者可申請本地全域IP封鎖例外,免受全域IP封鎖影響並繼續編輯。管理員亦可在本地將被全域封鎖的使用者帳號、IP位址及區段加入全域封鎖白名單,達致本地解除封鎖。

註冊使用者帳號另可被全域鎖定,被全域鎖定的使用者帳號不能再登錄使用。全域封鎖及全域鎖定均與全域禁制有所不同,後者類似本地禁制,屬正式褫奪使用者在所有維基媒體站點的編輯權利。

註釋

  1. ^ 無失效時限的封鎖曾稱為「永久封鎖」;因與實際意義不相符而在2023年3月修訂方針後改為現稱。過往稱「永久封鎖」者應理解為「不限期封鎖」,相關封鎖同樣非「永久不可變」。詳見§ 不限期封鎖一節的第二段。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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